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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王凤春在此间举行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我国将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将公众纳入环境事务参与范畴。
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司长杨朝飞介绍说,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首次提出超标、超排量排污企业将被强制公开环境信息,并鼓励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同时环保部门也将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为公众监督企业排污行为、评价环保部门行政作为提供信息基础。
“办法正式实行以后,我们将对环保立法、政府规划、重大项目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全部公开,同时鼓励更多企业加强环境责任意识,帮助公众实现在环保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杨朝飞说。
世界银行发展研究部环境经济学家王华指出,要建设环境保护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制度,需要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与居民和民间社团的交流,通过透明、协商手段平衡公共管理领域社会各方的利益,加强信息的反馈、预测,加强环境保护实施决策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为期两天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国际研讨会”由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主办,国内外官员、学者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将就环境信息公开、社区参与与听证会、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与决策以及公众环保法律诉讼等议题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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