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河道及易涝点综合整治全面启动

2008年08月22日 来源: 景观水利网 作者: yq 浏览:

  “目前,全市河道及易涝点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特区外四大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正全速推进,整治的标准均是以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为依据。到“十一五”末,全市达标河道总长将达到290公里,五大河流干流及主要支流将达到规划防洪标准,期间还将按照规划排涝标准消减易涝区面积35平方公里。”这是近日市水务局针对市人大代表相关建议作出的回复。

  在今年召开的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有市人大代表在提交的《关于提高城市防洪工程标准的建议》中称,经过多年的努力,深圳城市防洪工程标准有了一定提高,这些工程也在防御历次洪涝及台风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防洪工程标准依然偏低,总体防御能力不强,与城市地位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特区内河道平均标准不到100年一遇,宝安、龙岗两区大部分不足50年一遇标准;全市的海堤,除了部分按标准设防外,其余均未达标;排涝能力不足,局部严重内涝依然存在。建议尽快制定规划,改造河流,提高城市防洪工程标准,切实解决排涝和内涝问题。

  市水务局在回复中称,2004年,该局委托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报告(2002~2020年)》,该报告根据《防洪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广东防洪(潮)标准和治涝标准》等规定,考虑深圳市人口、经济、城市地位和发展目标等因素,结合受山洪、风暴潮威胁的严重程度和灾害损失情况,把深圳市防洪标准定为200年一遇;分区防洪标准为100~200年一遇;规划2020年以前,河流防洪标准达到20~20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防潮标准达到50~200年一遇。其中,深圳河干流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深圳河流域沙湾河、福田河、布吉河防洪标准均为100~200年一遇;大沙河防洪标准中、下游200年一遇,上游100年一遇;新洲河及西乡河防洪标准均为100年一遇;茅洲河干流、龙岗河干流、观澜河干流及坪山河干流防洪标准均为100年一遇。各流域其他支流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海堤防潮标准也考虑分区设防:福田、罗湖、南山、宝安滨海区为200年一遇,其他为50~100年一遇。排涝标准:有调蓄能力时,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为2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产生的径流1天排完的标准,龙岗区、宝安区为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产生的径流1天排完的标准;无调蓄能力时,按市政室外排水重现期为1~3年的标准。

  目前深圳市正在开展的防洪排涝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以及在建的相关工程,均是按照防洪(潮)规划确定的标准进行。如下半年开工建设的布吉河、新洲河、福田河整治工程,河道防洪标准都将达到100年一遇,茅洲河流域燕罗片区、公明片区及衙边涌片区排涝工程的排涝标准也是市政室外排水重现期为2年的标准,已经完成防洪整治的龙岗河、坪山河干流也已达到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正在施工的深圳水库排洪河整治工程也是以100年一遇作为设防标准。目前,全市河道及易涝点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特区外四大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正全速推进,整治的标准均是以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为依据。到“十一五”末,全市达标河道总长将达到290公里,五大河流干流及主要支流将达到规划防洪标准,期间还将按照规划排涝标准消减易涝区面积35平方公里。

 

责任编辑:yanq 文章录入:yanq
推荐打印收藏关闭

相关信息:

我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