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风景区相关术语释义
2006年08月09日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浏览:
1. 水利风景区
水利风景区(也称水利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
水利风景区分为水库、湿地、自然河湖、城市河湖、灌区和水保示范园六种类型。
2.水利风景资源
水利风景资源是指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以及观光、休闲、娱乐设施等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3.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自然景观是指未受人类活动影响的自然要素所表现出的外貌特征。如雪山,草原、河流、瀑布等地质地貌、土壤的理化特征、动植物群落、地球自然带。
人文景观是特定地域上各种文化现象的复合体,是附加在自然景观之上的人类活动形态。如历史上建设的各类府堂、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人工湖泊等等。
4.水利风景区审批
设立水利风景区,利用水利风景资源开展观光、旅游、休闲、娱乐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必须报请省和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 按照水利风景资源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质量及景区利用、管理条件,分为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
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和区域范围,经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审核,再报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评定,由水利部公布。
省级水利风景区,由景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提出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和区域范围,报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评定公布,并报水利部备案。
6.水利风景区功能 在保障水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改善生态环境,调节生态气候,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利用水利风景资源开展观光、旅游、休闲、娱乐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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