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政策回顾与评价

2007年06月06日 来源: 水信息网 作者: 包晓斌 李周 浏览: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二、中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政策评价

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政策评价是通过水土流失防治政策的最终实施效果与预期政策目标对比分析,对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目标确定、要素配置、组织方法、运行效率进行判断,找出误差、不足和优势所在,为后继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政策制定、调整和改进提供依据。

(一)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政策实施评价

中国水土流失防治政策的实施是备受关注的问题,这不仅由于政策实施是检验政策本身成败与否的最终标准,还因为政策实施所带来的实际影响。为综合评价中国不同的水土流失防治政策,我们采用专家调查法,通过水土保持管理和执行部门、研究机构的专家问卷方式,根据各级政府、各治理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承担或参与的任务,调查集中治理、限期治理、“四荒”资源产权交易、水土流失防治收费、水土流失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允许流失量标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公众和舆论监督、水土流失治理补贴等水土流失防治政策的环境有效性、经济有效性、公平性、管理成本及可操作性。专家组由来自于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中国科学院水土保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与资源科学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陕西省水利厅、宁夏水利厅等机构的官员、专家、学者28人组成,其中国家政府机关7人、地方政府部门6人、研究机构15人。经过二轮调查,第一轮为试调查,发出8份问卷,收回8份,经过修改补充后,进行第二轮的正式调查,发出30份问卷,收回28份。根据评价结果得知中国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政策手段依次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集中治理、限期治理、“四荒”资源产权交易等,如表2所示。这也显示了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政策不是单一的手段,而是一系列的水土流失防治政策组合。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建国以来,在水土流失防治政策实施过程中,中国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包括试验推广以改变小地形和高效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的各种耕作措施;以恢复植被、增加地面覆盖为中心的造林种草技术;以减少径流、拦蓄泥沙为重点的各种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因地制宜地提出一整套优化配置模式,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水土流失防治由自上而下为主的行政运行方式转变为以自下而上为主的改进运行方式。不同群体对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政策实施做出了积极的响应,水土流失防治政策的实施为区域减缓贫困,促进经济增长的做出显著贡献。自1983年始建立的七大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体系以来,国家先后在25片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50万平方公里范围内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规模化治理。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水土流失治理保存面积达到92万平方公里,比“九五”期末净增9万平方公里。截至2005年底,水利部先后在29个省、198个县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全国有20个省、136个地(市)、697个县出台了封山禁牧政策。实施封育保护后,保护区内灌草植物自然萌生速度明显加快,裸地自然郁闭,植被覆盖度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国有1200多万人通过水土保持解决了温饱。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录入:admin
推荐打印收藏关闭

相关信息:

我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