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政策回顾与评价

2007年06月06日 来源: 水信息网 作者: 包晓斌 李周 浏览:

(4)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与外部环境的矛盾冲突

目前,中国的水土流失地区尚未全面开展土地的定级评估工作,农村土地市场的建设与完善尚未完成,农地交易缺乏合法的载体及掌控,这样容易致使土地被无偿征用或降低补偿标准征收。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上,民间法则占支配地位,其公开性、公平性难以保证,使交易成本增加,从而降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荒山荒地资源容易被资本大户垄断,使具有水土流失防治经验的贫困农户难以获得土地资源的使用权。

(5)行政命令手段运用较多,有效的经济激励手段不足

行政命令手段在解决水土流失问题时可以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效果。但是,它们不会促使治理成本低的群体超量治理,项目运作缺乏灵活性,无法对提高动态效率提供有效的激励。进入新世纪以来,以市场为基础的手段被用作激励水土流失防治行为的方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作为一种非强制的手段,这种管理方法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经济合理性。但是,大部分经济激励手段在应用时需要改进。

(6)水土流失治理补偿等经济手段的效果不显著

水土流失治理补偿标准较低,补偿的现行标准仍未达到治理设施运行成本的50%,不足以刺激不同群体主动防治水土流失。由于水土流失治理费的征收标准低于水土流失的边际治理成本,水土流失治理费用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很小,难以使群体的治理总量达到预期目标,限制了水土流失治理补偿制度的经济激励效果。

(7)水土流失防治的组织方式有待创新

水土保持工程作为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由于投资收益周期长,市场融资难度较大。随着中国加入WTO 和农村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 农民的利益更加直接化、现实化。由于切身利益的驱动, 农村轻壮劳动力走出家门, 出外打工, 追求“短、平、快”来获取高额收入。农村劳动力的大转移, 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 即“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改变了多年来形成的水土保持建设主要依靠农民投工、投劳的投入机制和治理规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组织方式、制度安排和管理体制面临着挑战。

(8)社区和公众参与水土流失防治的途径欠缺

水土流失地区土地计划性配置与市场性配置吻合度差,水土流失防治主体协调性不强。社会公众参与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途径仅限于向主管部门反映区域水土流失状况和执行其承担的治理任务,缺乏社区代表和治理水土流失的管理者以及企业管理者共同参与水土流失防治政策协商的形式。

三、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政策的建议

水土保持是一项以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结合资源开发和产业建设的系统工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需要投资机制、管理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的系统创新,以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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